(二)考务办公室地点
六教B座、二教:六教报告厅
国际学院:国际学院135教室
附属中小学:明德楼一楼报告厅
以上考场教学楼分布,可查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示意图(附件2)。
三、考试期间
(一)校外考生赴考指引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不允许校外车辆及考试陪同人员进入校园(周边停车极度困难),不允许考生提前入校查看考场,考生务必做好出行规划并提前到达。请考生务必提前熟悉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西小门、小东门、国际学院大门的交通。其他校门不对外开放,不得进出。
1.交通指引
本考点分为第六教学楼B座和第二教学楼、国际学院、附属中小学三个考区,分别对应不同校门,请考生按以下指引进入考点:
(1)第六教学楼B座、第二教学楼考区的考生:由学校西小门,经查验身份证、粤康码、准考证和体温检测后入校。
公交线路:可乘坐公交车127路、223路、245路、265路、38路、424路、529路、660路、664路、66石湖班车、66路、76A路、76路、805永泰新村班车、805路、864路、B18路、大学城专线1路等至“广外(白云山西门)”站下,沿白云大道向北步行约5分钟至西小门。
(2)国际学院考区的考生(含本校在该考区的考生):由外语学院南路国际学院大门,经查验身份证、粤康码、准考证和体温检测后入校。
公交路线:可乘坐公交车127路、223路、245路、265路、38路、424路、529路、660路、664路、66石湖班车、66路、76A路、76路、805永泰新村班车、805路、864路、B18路、大学城专线1路等至“广外(白云山西门)”站下,沿外语学院南路向东步行约3分钟至国际学院大门。
(3)附属中小学考区的考生:由学校小东门,经查验身份证、粤康码、准考证和体温检测后入校。
公交路线:(1)可乘坐公交车660路、大学城专线1路至“广外总站”站下,步行约3分钟至小东门。(2)可乘坐公交车127路、223路、245路、265路、38路、424路、529路、660路、664路、66石湖班车、66路、76A路、76路、805永泰新村班车、805路、864路、B18路、大学城专线1路等至“广外(白云山西门)”站下,沿外语学院南路步行约10分钟至小东门。
2.通道设置
第六教学楼B座、第二教学楼考区和附属中小学考区设校外考生、本校考生两类通道。请考生按指引从相应通道进入考区,考生进校后,须沿指定路线进入教学楼和考场,不得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
3.考生入场、候考
(1)时间安排
①考前90分钟开始:考生须在考区对应校门进入考点;
②考前60分钟开始:考生可进入考区;
③考前40分钟:考生在考场教室入口处接受疫情防控检查和有效证件查验;
④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入场安排
①请考生到达考点前戴好口罩,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备查(请到达考点前提前打开“粤康码”,以免到达考点时出现网络拥堵无法打开等状况);
②考生依次进入考场校园及教学楼,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
③考点及考场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查时,考生须取下口罩并主动配合检查。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考生应按规定服从考点处置。
4.考试期间中午用餐
考生如出校外就餐,进出校园均须再次测温、查验;学校向考生开放的饭堂有清雅园饭堂一楼、二楼、学生第一饭堂、学生第二饭堂。
(二)第六教学楼B座、第二教学楼考区和附属中小学考区本校考生赴考指引
1.第六教学楼B座、第二教学楼考区和附属中小学考区本校考生考试当天直接到达考区指定入口(与校外考生不同入口),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或校园卡、准考证、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后入场候考。
2.入口设置
第六教学楼B座、第二教学楼考区本校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到第六教学楼靠相思河入口(印刷厂对面)测量体温。
附属中小学考区本校考生在进入考场前须到附属中小学门口测量体温。
3.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4.为确保安全,原则上考试期间在学校食堂用餐,尽量不要到校外用餐。
四、当天考试结束
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并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可视具体情况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
考试结束后,我校考点将由专人进行考场消毒,请考生尽快离开考场,校外考生沿进校路线尽快离开校园。
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以上相关内容,合理安排赴考和作息时间,做好考前准备。
特别提醒:所有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考点疫情防控要求参与考试,务必遵守校园管理要求,自觉维护考试秩序。如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广东省2021年研考健康信息申报表
附件2: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场示意图
附件3:考生准备材料清单
附件4:考场规则
附件5: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
附件6:《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