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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交流] 20考研必备!马哲易错考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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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8 15:38:3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考研政治备考过程中,哲学方面的易错点非常多,小细节大家一定要多注意,避开这些易错点。今天咱们与大家分享一下马哲常见的易错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01
马哲易错考点 ● 第一章
(1)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不能混同。哲学是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2)区分哲学的基本问题和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3)不要将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混淆。如意识对物质的依赖性与意识对物质的能动性、世界的物质统一性与物质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认识是反映与认识和能动的反映。前者是所有唯物主义的共同观点,后者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特有观点。

(4)旧哲学把哲学看成“科学之科学”认为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马克思主义认为哲学和具体科学两者之间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而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5)西方的人本主义不同于近代人道主义。近代人道主义崇尚理性和科学,倾向于唯物主义(旧唯物主义)。西方的人本主义也不同于当代流行的“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人为本”是理性和科学的产物,强调尊重客观规律性和发挥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6)“意识转化成物质”是需要条件的。这一条件就是必须是正确的意识指导实践在改造世界中获得成功。因此,“意识可以转化成物质”的论断是正确的。“意识必然转化为物质”的论断是错误的。

(7)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就是世界观”(不确切)哲学作为一门学科,它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是世界观的理论化和系统化。世界观则是人们对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或根本观点。
世界观是每一个有相当生活经验的人都有,但并非每个人都自觉地系统地掌握某种世界观的理论体系。原始社会的人也有世界观,但还没有哲学;“哲学是说明哲理的学问”(同语反复);“哲学是理论体系”(定义过宽);“哲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普遍规律的科学”(定义过窄,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范围)。

(8)对哲学基本问题的下列说法都是错误的。“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知识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经验和逻辑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是理论和实践的关系问题”“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个方面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哲学的基本问题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问题”。以上命题都是试图用认识论的问题来取代哲学基本问题。

(9)“物质和精神是并行不悖的”属于错误的二元论思想。

(10)“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对哲学基本问题的回答是一样的”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两者虽然都承认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但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否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而辩证唯物主义承认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11)凡唯心主义者都不承认世界的可知性,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大多数唯心主义者也承认世界的可知性。

(12)“与物质和意识的概念相并列,出现了第三个更为广泛的概念——信息,信息的天职是消灭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之间的对立”。以上说法是错误的。信息固然不能归结为某种具体的物质,但信息仍然是依赖于一定的物质过程和能量过程的。

(13)唯心主义不等于形而上学,唯物主义不等于辩证法,有的唯心主义者也承认辩证法,有的唯物主义者(机械唯物主义)则采用形而上学的观点看待世界。

(14)“唯心主义均否认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这是错误的论断。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也就是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世界的问题,唯心主义者不一定全都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就是说,它们不一定都是不可知论者。只有那些不可知论者才根本否认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

(15)哲学的党性和阶级性既有联系也有区别。阶级性是党性的基础,党性是阶级性的理论表现。党性指的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立场的根本对立,阶级性指的是在阶级社会中哲学服务于一定的阶级及其利益。

(16)“唯物主义产生于诚实,唯心主义产生于欺骗”的说法是不完全正确的。诚实有助于形成唯物主义,欺骗必然要导致唯心主义。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产生有深刻的认识根源、社会根源和阶级根源。

(17)“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因而一切物质都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意识是由物质产生的,但并非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结果是人脑的机能和属性,是社会的产物。认为一切物质都有意识,是物活论的错误观点。

(18) “可知论是一切唯物主义的共同点”的认识是正确的。一切唯物主义都认为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意识是物质的反映。因此,一切唯物主义都坚持反映论,这就必然得出世界是可知的结论。

马哲易错考点 ● 第二章
(1)物质与物质范畴的关系应该是客观与主观、第一性和第二性的关系。

(2)意识与主体是有区别和联系的两个概念。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主体是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意识是主体的属性或功能,人脑是意识的物质承担者。没有意识的机体并非主体。没有主体的意识也是不存在的。

(3)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但不能把物质和运动等同起来。

(4)时空与时空观念不同,时空随物质运动而转移,是客观的。而时空观念因人而异,是主观的,是人们对时空的反映。否认时空存在的绝对性、客观性,是唯心主义的时空观,否认时空具体特性的相对性、可变性,是机械唯物主义的时空观。

(5)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不是意识的源泉,也不是意识的产物。任何意识都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错误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歪曲反映。即使是荒诞的意识,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其客观原型。

(6)“存在”是个多义词,哲学基本问题中与思维相对立的存在,是物质存在,这是正确的说法;另一方面,笼统地讲存在,既可以是物质存在也可以是精神存在。因此,“世界统一于存在”不是唯物主义的观点。

(7)“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物质的惟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8)世界上存在脱离物质的运动,例如精神活动。这种观点是错误的。物质和运动不可分,任何运动都有物质承担者,精神活动同样存在物质载体,同时其反映的内容也具有客观性。

(9)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活动,它既不是纯精神的,也不是纯物质的。

(10)人类世界就是精神世界,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人类世界是指人类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人化自然”与人类社会的统一。它是客观世界,而不是精神世界。

(11)“客体是指客观事物”的说法是错误的。客观事物只是潜在的客体,只有进入主体认识与实践领域时才能成为客体。

(12)“既然人脑是思维的器官,因此有了人脑就会有意识”的认识是错误的。人脑是思维的器官,意识的产生不能离开人脑,但仅有人脑还不会有意识。意识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不会有反映。

(13)“人脑产生意识和肝脏分泌胆汁一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它把人脑的生理活动同意识的心理活动混为一谈,把物质和意识看作就是一个东西,从而否认了物质和意识的对立,取消了哲学基本问题。

(14)“随科学技术的发展,电脑完全会代替人脑”是错误认识。电脑能模拟人的思维活动,在某些方面甚至超过人脑。但它永远不能完全代替人脑。因为电脑的模拟活动,是由人创造和赋予的。从根本上说,没有人脑就不会有电脑。

(15)“劳动和语言一起对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决定性作用”是正确认识。意识不仅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而且也是社会的产物、劳动的产物。劳动使类人猿转化为人,才产生人的意识。
劳动产生了语言,语言是思维的物质产物,而思维则是语言的内容。劳动不断扩大人的视界,从而丰富和发展意识的内容。可见,劳动和语言一起对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16)“先有设计图,然后进行建筑,这同物质在先、意识在后的唯物主义原理是不矛盾的”是正确认识。设计图是在人们长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并且在客观物质世界中可以找到它的根源。先有建筑设计,然后进行建筑说明和表现了人的意识的能动作用。

(17)“意识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的说法是错误的。意识能反作用于客观世界这是意识的能动作用。但意识反作用客观外界必须通过实践,而不能直接作用于客观外界。

(18)“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人们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是错误认识。人的主观能动性是受客观规律性制约的,只有认识和尊重客观规律,才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认为可只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他就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创造一切这是唯意志论。

(19)“世界上所有事物之间的联系都是直接联系”是错误论断。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多种多样的,事物除了直接联系外,还有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偶然联系等。

(20)事物都是“自己”运动。此为正确论断。这种观点认为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因而事物是“自己”运动。只有这样才能说明一事物向另一事物的转化。

(21) “物质这一范畴不过是人们纯粹主观抽象的结果”此为正确论断。物质是一个概念,范畴,属于理性认识的形式,必须通过抽象思维才能把握。因而是正确的。
马哲易错考点 ● 第三章
(1)规律与规则不能混同,规律是事物固有的、客观的;而规则是人为制定的、主观的。当然,合理的规则必须要反映客观规律的要求。

(2)规律的重复,是本质性、必然性内容的重复,不是具体事件的重复,因为事物的发展是必然性与偶然性的统一。

(3)假象和错觉不是一回事情,假象是事物的一种现象,是客观的;错觉是错误的感觉,是主观的。当然,如果为假象所迷惑就会产生错觉。

(4)现象和本质都是客观的,两者之间不是主观与客观的关系(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而是体现与被体现的关系,即现象不是反映而是体现本质。

(5) 唯物辩证法和诡辩论具有本质区别。
第一,前者既承认区别又承认联系(既讲非此即彼、又讲亦此亦彼)。后者不承认区别只承认联系(不讲非此即彼、只讲亦此亦彼)。
第二,前者既承认运动又承认静止(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后者只承认运动不承认静止(人一次也不能踏进同一条河流)。第三,前者既坚持两点又分清主次,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后者虽然坚持两点但不分主次,属于均衡论。

(6)部分质变归根到底是量变,不是质变。质变有爆发式飞跃和非爆发式飞跃两种基本形式。量变有数量变化与结构变化两种基本形式。

(7)不能把矛盾的同一理解成等同,同一是矛盾双方的同一,是以差异为前提的;也不能把斗争混同于斗争的具体形式,如错误地认为斗争即对抗。

(8)矛盾斗争性的无条件性,不是讲矛盾双方的斗争不需要条件,不受任何条件约束,而是指矛盾双方的斗争在任何条件下都存在,但斗争的具体形式受不同条件的制约。

(9)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不同于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因为普遍存在于特殊之中,没有超出特殊;整体由部分构成,但整体具有部分所没有的新功能,已经超出部分。

(10)“事物既然是永恒发展的,就不存在静止或者倒退”,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事物的发展只是运动变化的一种状态。相对静止或者倒退也是运动变化的形式。

(11)“度即关节点”是错误的论断。作为哲学范畴,度与关节点是密切相关的,但二者有不同的内涵。度是关节点之间的范围、区间,关节点是度的端点、临界点,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12)“金要足赤,人要完人”的说法是错误的,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13)“必然性是偶然性的总和”的说法是错误的。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而不是整体和部分的关系。

(14)“运动”和“发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动是指“一般的变化”,包括世界上发生的一切变化和过程。而发展是指一种特殊的运动变化——前进性、上升性运动。即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运动变化。发展就是新事物代替旧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15)“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的说法是错误的。现象和自在之物之间即事物的现象和本质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透过现象可以认识本质。

(16)“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的认识是正确的。在人类任何一个认识命题中,都可以发现辩证法一切要素的胚芽,都包含着一般和个别、本质和现象、必然和偶然等辩证关系,这就表明辩证法本来是人类的全部认识所固有的。

(17)“矛盾的特殊性存在于矛盾的普遍性之中”是错误认识。矛盾的普遍性是从矛盾的特殊性中抽象概括出来的。所以,矛盾普遍性只能寓于特殊性之中,绝不能将它们的关系颠倒过来。

(18)“矛盾双方在任何条件下都能相互转化”是错误认识。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离开条件去谈转化是诡辩论的错误观点。

(19) “因为内容决定形式,所以新内容不能采取旧形式”。此观点是错误的。对内容决定形式不能作机械的理解。新内容的发展,不但要求新形式来为自己服务,而且在一定条件下,应该而且可能利用旧形式为自己服务。

(20) “凡是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都要努力创造条件实现它”。此观点是不正确的。在现实中具有可能性的东西存在着很复杂的情况。有好的可能性和坏的可能性,我们要努力创造条件争取实现好的可能性,尽力避免坏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

(21) “事物的量发生变化,事物的质也都随之发生变化”的认识是错误的。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但在一定范围内,量变并不引起质变。只有量变达到一定的程度,事物的质才能随之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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